據了解,涉案者是台南某高工謝姓與劉姓學生,動保志工指出,兩人為博取網路流量,先前就曾將小動物裝入寶特瓶中,以啦啦隊加油棒方式狂甩致死,並拍成影片分享。為遏止虐待行為蔓延,志工呼籲相關單位介入,避免更多動物受害。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森林及自然保育科表示,經三名生物老師鑑定影像後,確認受害生物是一般類野生動物「澤蛙」。學生行為涉及以爆裂物虐待及傷害野生動物,農業局已將事證轉交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偵辦。
謝生就讀學校表示,23日開學首日已找來學生輔導,謝生坦承行為失當並承諾不再犯,目前影片已下架。另一名劉姓學生在寒假期間已轉學,原校方已通知新校及家長配合調查,要求學生面對後續法律責任。校方強調,已依校安規定通報國教署,後續將加強生命教育。
依據今年初通過的《野生動物保育法》新修正案,凡在野外隨機捕捉野生動物即適用此法。虐殺一般類野生動物,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若受害物種屬保育類,刑責可達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20萬至100萬元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