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新竹市一名男子阿強,跟妻子小芳於2018年結婚,阿強在婚後時常從事高風險投資,在2023年7月時,因為玩股票當沖嚴重坤虧損,因此向小芳借款200萬元,並坦言有許多債務,必須要進行債務整合,雙方爆發激烈爭吵。
2023年10月因為孩子要進行收涎,小芳因此請阿強到彰化娘家一起參與,阿強到達後向岳父表示雙方觀念不合,無法繼續相處,主張小芳在新竹可以分房睡,直到孩子就讀幼稚園再離婚。然而雙方家長希望可以先冷靜思考,不要衝動做出決定。
事隔將近兩周,小芳希望阿強可以簽署協議書,避免他提出離婚,阿強因此發脾氣,並把小芳載回新竹,後續還要求小芳把物品從家中搬出,刻意讓婆婆帶小孩出門,不讓小芳探望孩子。兩人自同年10月分居以來,除了討論小孩的會面以外,沒有其他互動,強調雙方婚姻已經破裂。
對此,阿強表示,沒有離婚意願,向來都盡心盡力照顧子女,希望透過婚姻諮商修復感情,而且沒有家暴、外遇或是對婚姻不忠誠的事情,雙方沒有難以維繫婚姻的原因。法官查看雙方的對話紀錄後,認定發現阿強曾提出離婚,要求小芳搬出住所,還嗆聲說要到法院處理,雙方因金錢觀念不合,事發至今關係尚未改善,共同生活的目標難以達成,裁准雙方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