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間到呂秋遠的事務所實習,呂主動追求,2人交往3個月後關係破局,卻意外發現自己懷孕,告訴呂秋遠後,對方卻要她「不用來上班」,讓她憤而對呂秋遠提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向呂及其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再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的法律事務所涉及懷孕歧視。
勞動局介入調查後,去年9月27日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30萬元,台北律師職業工會也表明支持勞動部裁決,嚴厲譴責職場歧視。
北院去年11月14日開庭,林沄蓁在該次庭訊增加50萬元賠償,她表示,呂秋遠在她懷孕後不斷傳訊約她出來說服趕快墮胎,不然工作就會受影響,她已經在庭訊時已經向法院秀出錄音檔、對話紀錄等證據。
加碼50萬求償部分,林沄蓁說,國慶日前一天,呂秋遠在臉書文章稱母女2人是「阻礙成長的殘葉」,這部分已是懷孕歧視損害的擴張,因此加碼50萬元損害賠償。
台北地院今年1月30日一審判決出爐,呂秋遠須賠償60萬元,結果出爐後,林沄蓁喜極而泣,稱是「所有女性勞工的勝利」。呂秋遠提出上訴,林女則聲請北院假執行呂男60萬元財產,北院已核發執行令,凍結其名下4個銀行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