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意外發生於2023年11月24日下午1時,王婦搭乘王姓友人駕駛的自小客車,回到竹東鎮「東方新都第三期社區」。當車子開進123號機械車位時,王婦急著到後座拿東西,竟然無視車位旁貼得滿滿的「警語」,當車台還在運作、尚未停妥前,就急匆匆地想從車台邊緣窄縫擠入後座取物。
不料,這一擠不僅沒拿到物品,王婦反而踏空跌入車位後方一個長、寬各3公尺、深達一層樓的維修機坑。這驚天一摔,王婦左側氣胸、肺挫傷、肋骨骨裂、薦椎骨折及脾臟破裂等重傷,險些就在自家地底停車場「領便當」。王婦越想越不甘心,認為管委會沒有修繕照明設備,沒有在機坑周圍加裝防護欄網,忽視居民安全,開出醫療費、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共125萬4515元。
管委會則是大喊冤枉,強調機械車位旁的告示牌明確寫著「設備運轉中,切勿進入」、「乘客嚴禁進入車台」等字樣。監控畫面顯示,王婦在車輛還沒停穩時就急著側身擠進縫隙,根本是「人為硬闖」的低級失誤,與環境設施無關。
法院審理期間,王婦為了脫罪,竟然拋出一個讓法官傻眼的理由,聲稱自己「不認識繁體字」,車位旁的警語對她來說如同天書,她根本無法預知危險;
承審法官對王婦供詞完全不買帳,犀利吐槽繁體字與簡體字差異並不大,只要有基本閱讀能力的人都能看懂。案發時,王婦身旁有位在台灣生活多年的王姓友人,不可能「完全不知情」。
鑑定報告直言,王婦墜落的位置已經完全偏離正常人走路的路徑,是她硬要「側身通過」極窄空間才會掉下去。法官在判決中特別強調,法律上的損害賠償不是「有受傷就要賠」,必須要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認為,王婦無視警告、執意闖入運轉中的區域,是情節重大的違規行為,就算管委會真的加了欄網,只要她執意「硬擠」,悲劇一樣會發生。最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