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故發生在3月9日中午12時許,園區電動接駁車載8人從服務中心駛往松瀧岩瀑布。行經途中撞擊山壁,隨後失控翻落約10公尺深的邊坡,車上8人全數送醫,其中陳姓乘客因顱內出血傷重不治,事故發生後,杉林溪園方隨即宣布園內所有遊園車暫停營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近日正式公告,認定該起事件屬於「重大公路事故」,依照《運輸事故調查法》立案,並派遣調查官進駐,全面蒐集事證。
觀光署初步了解,該事故車輛出廠約6年,過往營運紀錄正常,駕駛亦持有合法職業大客車執照,但這起悲劇也扯出長年以來的監管法規灰色地帶。由於事故發生於園區內非一般道路,該類遊園車無需申請牌照,亦不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約束,這種「只在園內跑、監理管不到」的現象,被外界質疑為安全管理的「三不管」地帶。
對此,觀光署意識到制度漏洞,3月19日召開緊急會議,委託專業單位針對全台觀光遊樂區的遊園車(含電動車、高爾夫球車、巡迴車等)研議精進管理制度,未來不排除制定專門檢查指引或納管措施,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