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審判決出爐後,雖然刑度低於檢方原先求處的28年6月,但17年徒刑仍屬重罪。檢察官在訊問庭中指出,一審判決結果非輕,考量到全案未來仍有上訴審判程序,為了確保後續審理能順利進行,請求合議庭維持原有的「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及7000萬交保」等強制處分,防止被告有逃亡之虞。
面對檢方的要求,柯文哲在庭上表示「一定不會逃亡」。他主張,目前的電子腳鐐完全沒有必要,也不需要限制住居。柯文哲強調,當初交保的7000萬是「跟妹妹借來的」,並詢問法官,「可以減少嗎?」
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指出,柯文哲至今並無任何逃亡事實,且今日法院實質判處的刑度為17年,遠低於檢方當初誇大的28年6月求刑。鄭深元強調,在判決刑度縮減的情況下,被告更沒有逃亡的動機與可能,建請法院放寬強制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