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居指路!深夜翻牆「暴力搶嬰」
綜合陸媒報導,這起慘絕人寰的案件要回溯到2006年,當時,主嫌曾小孩得知有一對夫婦欲領養男嬰,竟動起「盜嬰販賣」的歪腦筋。他糾集呂光東、王緒勇,並找上熟悉地方環境的袁永貴提供情報。
袁永貴與被害姜家住處步行不到3分鐘,平時往來密切,卻為了報酬出賣鄰居,指認姜家有僅8個月大的男嬰,同年12月,曾小孩等人翻牆入室,以暴力手段控制姜某夫婦,強行抱走還在襁褓中的男嬰姜甲儒。隔日,一行人冒充生父,以28600人民幣(約新台幣12.8萬元)將孩子轉賣,從此展開姜家長達17年的尋子血淚史。
AI尋親成功!大學生驚覺「我不是親生的」
直到2024年,警方透過大數據比對與最新人臉辨識技術,終於在山東濟寧找到已長大成人、正在就讀大學二年級的姜甲儒。姜甲儒受訪時坦言,心中一直有解不開的困惑,直到警察上門告知真相,「我才開始嘗試與親生家庭建立聯繫,感受他們的愛。」
二審維持原判:主嫌死緩、內鬼判15年
根據山東高院最新裁定,主嫌曾小孩依「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沒收全部財產;共犯呂光東、王緒勇判處無期徒刑。而那位提供關鍵資訊、隱藏在鄰里間17年的「內鬼」袁永貴,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姜甲儒的父親在庭審現場情緒激動,對著袁永貴怒吼「我叫了你30多年叔,沒想到是你把我的孩子搶走!」這種被親近之人背叛的憤怒,遠超案件本身的衝擊。
母親淚崩:判他們死刑 我也不是勝利者
儘管正義最終到來,姜甲儒的母親喬守芬在宣判後依舊心碎,她表示,雖然希望翻開人生新頁,但在這場長達17年的折磨中,並沒有所謂的勝利,她直呼「我永遠是個輸家。」
喬守芬哀慟表示,「即使他們4個人都判死刑,我和孩子骨肉分離17年的痛苦、兒子這段日子受的苦,都無法用語言表達,判決也無法挽回消失的時間。」
搶嬰為何判「拐賣兒童」?
承辦公安解釋,中國大陸《刑法》中並無專門的「搶奪嬰兒罪」,該類行為在法律上仍歸類為「拐賣兒童罪」,拐賣的形式包含拐騙、盜竊與搶奪,而本案中使用的暴力與威脅手段,則被列為加重處罰的關鍵情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