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世界的雙重標準──評撤銷私中生錄取醫學系資格事件
對一名高中生的語意誤解祭出取消錄取資格的懲罰,等同以嚴刑峻法剝奪其改正與成長的機會。東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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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世界的雙重標準──評撤銷私中生錄取醫學系資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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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06:40:00

林健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退休專任教授、台灣產業科技推動協會副理事長、台南市樹谷園區產業協進會秘書長
一名中部明星私中學生,學測74級分、多益970分、校內成績優異並獲校友會理事長獎,卻因在學習歷程檔案中將辯論比賽的「優秀辯士」寫成「最佳辯士」,遭網友質疑造假,隨後被四所大學同步取消錄取資格。
這起事件迅速引爆輿論,也引發教育界與社會對「誠信」的深層反思。在譴責這位學生之前,我們是否應該檢視整個高等教育制度,甚至台灣的社會文化?在資訊揭露與形象包裝上,是否真的誠實無欺?抑或存在制度性雙標?

誠信與誇飾:一線之隔?

誠信當然是申請制度的根本,但這位高中生是否真的蓄意虛構事實,還是只是誤解詞義、缺乏語言敏感度?這是評判誠信與否的關鍵分野。該生應網友要求,主動將學習歷程貼在社群網頁上,顯然對此事的認知與外界存在差異。
「最佳辯士」與「優秀辯士」的差異何在?若僅為語意誤解而非刻意虛構,是否應被視為欺騙?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將「很好」誇大為「最好」,這種語意誇飾在商業廣告中屢見不鮮,卻鮮少被視為道德瑕疵。
我們也應考慮語意表達與蓄意造假的本質差異。若該生所稱的「最佳辯士」並非正式獎項,而只是將「優秀辯士」誤解為語意上的頂尖肯定,固然有誇飾之嫌,卻不必然構成惡意欺瞞。
再者,誠信的判斷需考量行為的意圖與後果。現代年輕人熟悉行銷語言,學習建立個人品牌,這位年輕人為了展現自信,在語言表達上因缺乏經驗而過度修飾,卻不為大人所認同。然而,該生願意公開學習歷程,顯示其坦然以對的態度,並無心虛或掩飾之意圖。

撤銷資格是否本末倒置?

從招生實務角度來看,究竟有哪幾所大學是以該生的「辯論能力」為錄取主因?在學測成績、在校表現、多益成績與其他課程成果前,辯論比賽的一項榮譽多半只是輔助性資料。如今卻將文字用語的一字之差放大檢視,甚至成為取消資格的依據,豈非「明察秋毫,不見輿薪」的制度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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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風波表面上關乎個人誠信,實則照見整個教育制度權力不對等的現實。鏡週刊提供
教育部與相關各大學明訂「考生應對上傳資料正確性負責」,然而若每一句措辭皆以最高標準檢驗,而不容解釋與澄清的空間,那麼學生的表達自由與學習試錯的權利將蕩然無存。
教育應當以誠信為本,毋庸置疑,但絕不應基於「優秀」與「最佳」的差異,而用一次性的打擊手段剝奪年輕學生的未來。如果誠信審查完全偏離比例原則,淪為「用大砲打小鳥」,只要出現一絲誤用就斷然撤銷資格,恐怕已偏離教育的本質與公共理性。

容錯與學習是教育的本質

教育的核心在於引導學生成長,而非單純懲罰錯誤。錯誤是學習的契機,對於非蓄意或無心之過,應鼓勵學生從中反思、改進與成長。若對一名高中生的語意誤解祭出取消錄取資格的懲罰,等同以嚴刑峻法剝奪其改正與成長的機會,更不應成為以羞辱與排斥為目的的公開示眾。
在處理機制上,若各校能提供申訴或補正機制,例如要求學生公開澄清並修正檔案,不僅能維護誠信原則,更能培養學生對錯誤的負責態度。這樣的做法,才符合教育的本質。

大人世界的雙重標準?

大學或系所也要檢視自己在招生宣傳時是否以同一標準遵守誠信原則?大學系所常標榜「全球領先」、「亞洲第一」、「唯一首創」、「師資最強」,但這些話語經常未有數據的嚴謹佐證,只是策略性的行銷話術。這正是大人世界的真實樣貌,特別是在教育部辦理的高教評鑑或國際排名申報中,許多學校也有刻意包裝、片面美化數據的現象。
此類行銷話術造成部分學校選擇性呈報數據,放大優勢而避談劣勢。可能有人辯稱,招生宣傳屬於市場競爭,誇飾用詞旨在吸引學生,與申請者個人檔案的誠信要求不同。這種論點雖有一定道理,卻難掩制度性雙標的問題:為何對學生的措辭嚴苛檢驗,卻對學校的誇張宣傳寬容以待?
如果大人都能在語言運用上使用行銷術語,自我標榜第一、領先或最佳,那麼為何容不下一名高中生在尚未成熟的表達中把「優秀」寫為「最佳」?大人是否願意給高中生釐清、甚至修正誇張說辭的機會?若這位高中生寫的是「最佳辯士之一」,我們又如何解讀這件事?這種制度的雙重標準,不僅不公平,更暴露出教育體制甚至台灣社會的偽善。
過去在擔任教職時,我常參與審查新聘師資申請案或研究所入學申請案,深知推薦信的語言往往顯得誇張,「此生僅見」、「傑出非凡」、「超越同儕」等術語比比皆是。我們不曾因教授的溢美之辭取消學生資格,也不會因為一個形容詞認定為「學術造假」。那麼,為何對一名高中生要用顯微鏡審查字句,甚至祭出最嚴厲的懲罰?
這個事件的癥結或許不在於「誇飾是否應該」,而在於誰有資格誇飾。教授可以誇飾學生,學校可以誇飾系所,大人可以自我標榜,但學生不能誇飾自己,因為他們尚未掌握語言與權力的正當性。他們是弱者,是最容易被審判而無法辯解的一方。
然而,我們並不是要以「大人可以,學生也可以」作為辯解,而是要指出:在一個普遍接受策略性語言與行銷包裝的時代,我們是否應給年輕人一點展現自信與學習語言策略的空間?這事件不也正好凸顯跨世代對行銷策略與社會文化變遷的不同認知?

誠信非絕對標準

我們常以為誠信是明確不變的道德律令,但事實上,它在不同文化與語境下有著不同的判準與彈性,是根據語境、動機與影響而調整的社會信任實踐。這正是教育應該教導學生學會分辨的倫理尺度。
有人形容某些民族性說話含蓄低調,而某些民族性表現浮誇,這種說法確實反映誠信表述方式在不同社會的差異。
舉例而言,隱惡揚善可能是美德,但也可能衍生誠信問題,這就涉及申請人可否「自我美化」以及是否有義務「自暴其短」,並且可以做到什麼程度?因此,誠信不只是單純「說實話」,而在於是否刻意誤導而產生重大誤判?是否願意修正錯誤、承擔後果?
何況,隨著社會變遷,在高度媒體化與強調自我表達的社會中,行銷語言早已內建於我們的溝通日常。我們接受企業包裝商品、學校包裝成果,那麼是否也該給學生一點語言練習的空間?

結語

這起風波表面上關乎個人誠信,實則照見整個教育制度權力不對等的現實。如果我們對學生苛求誠信,卻對學校、教授、甚至制度本身的誇飾語言寬容以待,那麼這場「誠信工程」恐怕只是表演出來的道德劇場。
真正的誠信不只是說實話,更是給人說清楚與改正的機會。誠信教育應從誠實面對制度自身開始,而不是只拿來壓迫弱勢者。問題不只是誠信本身,而是在跨世代觀念變遷中,誰來為誠信下定義?誰有資格執行誠信的標準?
教育的意義在於培養人格,而非製造恐懼。我們期待的是一個能夠包容錯誤、鼓勵成長的教育環境,而不是一個動輒以最嚴厲標準集體審判年輕學子的冷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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