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賓們針對「在演唱會丟內衣是否觸法」展開熱烈討論。音樂老將趙傳與丁曉雯皆認為這在搖滾場子是常態,丁曉雯更直言:「這發生太多了,很難制止。」然而,曾留學英國研讀法律的李佳歡則持不同見解,認為此舉可能涉及猥褻或騷擾等法令;Ruby也補充,隨著法令進步,部分歌手或場所可能會將此類瘋狂行為視為騷擾。
討論最後由法律專家梁家瑜律師公布正確答案為「○」(觸法)。梁律師解釋,雖然丟內衣、玩偶或水瓶在演唱會很常見,但這並非正當的粉絲文化。根據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若有妨害公共秩序或亂丟東西到他人身上的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 6,000 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拘留 3 天。這番解釋讓主持人哈林也驚呼:「原來台灣確實有這樣的規定!」
哈林在節目中好奇詢問趙傳,身為搖滾前輩,在舞台上遇過最危險的狀況是什麼?原以為會聽到什麼瘋狂的意外,沒想到趙傳低頭沈思片刻後,慢條斯理地說:「對我來講,最危險的就是『唱不上去』啦!」這番過於實在的「職業傷害」告白,瞬間戳中在場所有歌手的心聲,讓哈林忍不住大笑直呼:「傳哥你太實在了吧!」
比起丟內衣,哈林更分享了自己最心驚膽跳的經驗,那就是「雷射筆」。他神色凝重地強調,表演時若有光點在身上掃來掃去,會讓人非常分心,更擔心光線直射眼睛造成傷害,這才是導致表演失常、甚至造成實質危險的重要因素。他再三呼籲粉絲要理性觀演,以免影響表演品質與安全。該集逗趣內容將於今晚9時在公視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