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尚潔出身基督教家庭,父親曾任文山區家家歌珊堂牧師,自小在教會環境中成長,經常隨教會前往偏鄉服務,也透過鋼琴與音樂傳遞信仰與關懷。
她畢業於景美女中,大學學測取得64級分,但自認成績仍不理想,決定再戰指考,最終考出525分佳績。填報志願時,她放棄熱門的台大法律系,選擇進入台大社會工作學系,希望投身助人工作,成為守護弱勢的一線社工。
台大畢業後,陳尚潔進入兒福聯盟擔任收出養社工,負責媒合保母與孩童。原本平順的職涯,卻在剴剴案中急轉直下。
判決指出,劉彩萱、劉若琳身為合格保母,卻長期對年幼無助的剴剴施暴,歷經3個多月凌虐,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剴剴全身多達42處傷痕,遍及頭部、四肢及生殖器撕裂傷,遭認定為虐殺致死。
檢方認為,負責訪視的陳尚潔未依規定落實查訪,甚至還提前通知保母訪視時間,違反兒福聯盟內部作業規範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案發後,她更與兒盟督導等人討論如何應對檢方偵辦,並涉嫌補寫、偽造訪視紀錄,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但法院最後僅依過失致死罪輕判她。
開庭期間,陳尚潔始終否認犯行。今年2月26日言詞辯論時,她花近半小時陳述心路歷程,並在過程中數度落淚。
談及從事社工的初衷,她表示,社工工作如同第一線醫護與警消人員,承載沉重生命與高度壓力,「有時候我也覺得自己好像在做神的工作。」她強調,這份職業不只是工作,而是上帝交付的使命。
陳尚潔回憶,大學時在兒童福利課程中觀看收出養紀錄片,深受「為孩子找到一個家」理念感動,因此決定投入收出養服務。但她也坦言,現實並非童話,被出養的孩子必須面對分離、適應與身分認同等長期課題,「那是一輩子的功課。」
她表示,從事社工6年間,始終將服務過的孩子放在心上,下班後仍反覆思考能否再多做一些。她曾為孩子製作生命故事書,協助理解自身成長歷程;若孩子被收養至海外,也會準備與台灣的紀念品,希望他們記得自己的根。
然而,理想與現實的落差,最終因剴剴之死留下難以抹滅的傷痕。陳尚潔在庭上坦言,她的內心充滿憤怒與自責,只能對剴剴說:「我知道你現在在耶穌那裡,在那裡沒有病痛、沒有傷害,可以做一個幸福的孩子,因為耶穌會照顧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