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楊姓受刑人因不能安全駕駛罪遭判刑4月,5月間進入桃園監獄服刑,僅待23天,去年6月13日就因桃監超收,被列入「機動移監」名單,轉送至嘉義鹿草分監。
然而,桃監未依規定於3日內通知家屬,甚至告知楊員「須自行填寫通知單才代寄」,但楊員因手部顫抖、書寫困難且認知受病情影響,無法完成填寫,導致家屬在不知情狀況下跨縣市前往桃監探視,當場吃下「閉門羹」才驚覺楊員已人間蒸發。
罕病行動不便遭霸凌撞牆 監所竟縱放
楊員移入鹿草分監後,雖領有中度身障證明且患有罕見疾病,動作遲緩、步履不穩,須由他人幫忙洗澡、吃飯等日常生活扶助,卻仍被編派至第四工場摺紙蓮花。直至去年7月,醫師評估楊員有夜間未眠、走動等行為,才轉移至醫舍(療養房)收容,並安排視同作業收容人協助生活。
悲劇去年9月10日爆發,根據監視器畫面,當日下午2點41分,同舍房吳姓收容人因不滿楊員翻動其物品,多次暴力拉扯楊員,導致楊員後退時重心不穩倒在床墊上,頭部猛烈撞擊牆壁。
倒地2小時才送急診 昏迷指數剩7
監院報告指出,楊員撞牆後倒地不起,但執勤的謝姓管理員當時正處理新收事務,長達2小時未依規定簽巡;直到下午3點14分,另一名收容人發現牆上有血跡通報,管理員到場查看驚覺不妙,眾人才合力將楊員抬到舍房外輪椅送往衛生科檢查。
楊員於3點20分經監內醫師建議外醫,卻遲至1小時候、4點18分才戒送出發,抵達嘉義長庚醫院(嘉榮)時已意識模糊,經診斷血腫、腦出血,昏迷指數驟降至7,有生命危險,需立即進行氣管內管插管搶救。
即使楊員抵達醫院時已命懸一線,鹿草分監仍施加「鉚釘式腳鐐」與手銬,就算進入加護病房,監所也只願解除手銬,直到9月18日、即事故發生8天後,才因身體狀況極度虛弱終止施用戒具,遭監委痛批極不人道。
9月21日,危急狀態下的楊員刑期期滿,監所交由家屬領回,短短4個月刑期猶如走鬼門關。
無法自理全身褥瘡 家屬痛哭
楊母眼見兒子慘狀,悲憤不能接受,經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書才曝光全案;她也提到,兒子是因「隨機抽籤」被移往鹿草分監,當時她前往探視,發現兒子精神極差,且手部長滿疥瘡、臀部也有嚴重褥瘡,曾向自己表達無法洗澡、吃飯,懷疑監所完全未盡照護之責,甚至曾拒絕她寄入藥物。
監察委員直指,鹿草分監對於身障收容人疏於防範與監視,事後處置消極,影響矯正機關形象,核有多項重大怠失,正式提案糾正,並函請法務部督促確實檢討改進。至於推倒楊員的吳姓受容人,已另案依照傷害罪送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