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空污法修正草案中,最先讓產業界拉警報的,是第27條修正。現行空污法第27條,原本是給業者一個相對友善的改善機制,讓新舊製程污染可以同步處理,企業可主動申請、循序改善。
但修正草案改成,地方政府得要求業者改善其排放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業者應配合申請改善。這看起來是強化環境治理,但工總認為,真正的問題在於地方政府裁量權被大幅放大之後,未來各縣市都依自己的判斷,要求企業減排,企業面對的就不再是一套全國一致的遊戲規則,而可能是「一縣一標準」。
同一家企業,在台中設廠是一種要求,在高雄設廠又是另一種要求;今天這裡要求降低排放,明天那裡要求調整製程,企業原本規劃好的產能、訂單、設備投資,全都可能被迫重新計算。
這不是一句「配合改善」就能帶過的事。對製造業來說,減排往往牽涉設備更新、製程調整、產線安排與客戶交期,不是地方政府一句話,工廠隔天就能立刻完成。工總認為,如果缺乏中央監督與一致標準,最後,恐怕不是環境治理更有效率,而是讓企業疲於奔命不斷適應地方規則的混亂。
工總強調,產業界不是反對改善空污,而是反對把制度變成高度不確定。環境政策當然要前進,但如果制度失去穩定性,受傷的不是單一工廠,而是整條供應鏈與台灣投資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