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護送」變索命符!男同學獸性大發索命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震驚當地的慘劇發生在2025年7月,當晚,方姓女同學受閨蜜之邀出門聚會,結束後由蔣姓男同學單獨護送回家,沒想到,年僅14歲的蔣男竟在途中產生邪念,企圖強姦方女。
面對少女的激烈掙扎與呼救,蔣男因擔心罪行敗露,竟狠下心腸用手勒住方女頸部,直到對方失去反應。冷血的是,蔣男殺害同學後,不但沒有悔意,還動手猥褻屍體,並以抱、拖的方式企圖將人藏匿到廢棄烤房,過程中甚至拿出手機拍攝方女的隱私處。直到凌晨接獲母親電話催促,他才將遺體棄置路邊逃逸。
殺完人還去採蘑菇!母揭冷血內幕:他在警察面前還撒謊
「我女兒想當檢察官,讀書非常努力…」方母含淚表示,事發前一晚才跟女兒通完視訊電話,約好隔天要帶她去上補習班。誰也沒想到,幾小時後等到的竟是冰冷遺體。
更令家屬無法接受的是蔣男案發後的態度,方母透露,蔣男作案後回家睡了一覺,清晨6點還大搖大擺跟著母親上山採蘑菇,直到警方找上門,他還冷靜撒謊稱,「她頭暈,我陪她坐一下就走了」,直到監控證據擺在眼前,冷血真相才被揭開。
「不要賠償只要他死」 法庭致歉家屬不領情
為了求法院嚴懲兇嫌,被害人父母在法庭上做出沉重決定,宣布「放棄所有民事賠償」,唯一訴求就是判處蔣男死刑。在最後陳述時,蔣男雖向家屬道歉,甚至提出「出獄後可以贍養被害人父母」,但當場遭到方母拒絕。
法院判決:不適用死刑
雲林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蔣男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與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惡劣。但礙於蔣男犯罪時不滿18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外界熱議,許多網友不捨優秀少女的生命就此殞落,更對「未成年犯罪」的刑責機制感到無奈。方母悲憤表示,蔣男家屬事後僅拿了兩條菸和一箱飲料想和解,被他們直接扔在路邊,「我們不需要錢,我們只要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