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刑大大隊長劉宗仁涉洩密 10萬元交保
劉宗仁複訊後10萬元交保。資料照

花蓮縣刑大大隊長劉宗仁涉洩密 10萬元交保

曾獲選「全國模範警察」的現任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劉宗仁,疑在擔任台北市內湖分局偵查隊長期間,將偵查中的刑案機密洩漏給特定女性友人。台北地檢署今(5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其辦公室及住處,並約談劉宗仁到案,訊後依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10萬元交保。
本案源於內湖分局偵辦案件時,發現偵辦內容疑似遭到外流,檢警調深入追查,懷疑曾任內湖偵查隊長的劉宗仁在職期間曾將相關偵查資訊透露給女性友人,經查雙方為一般朋友關係。
檢調專案小組今日兵分8路,同步搜索劉宗仁位於花蓮的辦公室及相關涉案人住處,並通知劉員等4名警員到案。劉宗仁於傍晚許移送北檢複訊,隨後以10萬元交保,面露無奈。
警界資歷完整的劉宗仁,過去在北市刑事體系表現搶眼,曾執掌內湖偵查隊、刑事局四大隊等重要職務,並榮獲第56屆全國模範警察,去年從刑事局升任花蓮刑大大隊長。
另,檢調在清查過程中還意外發現,內湖分局另有3名警員涉嫌為特定民眾「關說」,擅自抽出並銷毀2張交通違規舉發單,涉嫌毀損公文書罪。
對此,警方相關單位強調,將秉持「毋枉毋縱」及「不掩飾、不庇縱」原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若有不法情事定將嚴懲,以維護警察形象與執法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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