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時報》報導,我國安單位掌握,出席兩岸媒體人峰會成員,包含台灣旺旺集團副董事長周錫瑋、《聯合報》大陸中心主任羅印冲、《TVBS》董事長資深特助徐濤、台灣《南華社》社長賴連金、《觀察》雜誌發行人紀欣、台大哲學系教授苑舉正、《祖國》雜誌發行人戚嘉林、梅花集團總裁王綽中、梅花總編輯白德華,以及時事評論員介文汲、郭冠英、賴岳謙。
對此,陸委會回應,中共召集台灣某些媒體到北京聽訓,並教唆媒體「攜手揭露台獨分裂行徑」,本質上是要求台灣媒體配合中共對台進行跨境鎮壓,藉由「以台制台」的恐嚇手段限制台灣人民的自由。
陸委會指出,出席的台灣媒體如配合中共擔任「在地協力者」懲獨,例如配合中共指示,濫用新聞自由來指控特定人士為台獨分子、提供國人個資、散布懸賞通告等,將觸犯我國「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工作法」與「刑法」,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陸委會強調,政府支持兩岸「健康有序」的交流,但媒體應秉持專業倫理與對等尊嚴,不應成為中共跨境鎮壓與威脅國人安全的幫凶。對於任何在地協力者配合中共違法滲透、破壞台灣民主之行為,政府各機關定會依法強力查辦,絕不寬貸。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也表示,中國近年持續透過各類交流與宣傳手段,加大對台統戰滲透與介入民主程序的力道,國人應正視相關風險,提高警覺,共同維護國家主權與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
李慧芝指出,政府一貫支持兩岸健康有序交流,但堅決反對任何干預我國內政與民主運作的統戰作為。面對中國持續對台施壓與滲透,國人不應配合其「一中」論述,落入將台灣問題內政化的宣傳框架。
李慧芝強調,對於中國統戰滲透,以及「跨境鎮壓」、「長臂管轄」等風險,國人應共同守護台灣的民主與自由,政府也將全力保障國人安全,若有在地協力者配合中國從事相關作為,將依國安法等相關法規嚴正究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