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派出所內拖傷女友!「腰椎滑脫」求償千萬判賠5萬…法官揭算法
男警在派出所內拖傷前女友,民事部分法官判賠5萬餘元。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exels

員警派出所內拖傷女友!「腰椎滑脫」求償千萬判賠5萬…法官揭算法

台中一名現職警員林姓男子,與同居女友施姓女子分手後爆發肢體衝突,竟在派出所內徒手將對方從椅子上拉下,導致女方跌倒受傷。施女事後提告求償,原本開價高達新台幣1000萬元,後減縮為100萬元,主張因此造成腰椎滑脫、神經壓迫,甚至影響工作與生活。不過法院審理後認定,多數傷勢與該次拉扯無法證明有直接因果關係,最終僅判林男須賠償5萬2631元,不得上訴。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在2022年12月1日清晨,兩人當時仍為同居伴侶,卻因細故在第四警分局南屯派出所內發生爭執。林男情緒失控,徒手將施女從椅子上拉下,造成背部、左臀及右手腕挫傷。林男事後也因傷害罪遭刑事判決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
施女主張,除了當下挫傷外,事後還出現第四、第五腰椎及薦椎外傷性滑脫,導致神經壓迫,不僅花費超過21萬元醫療費,還休養超過半年、損失近50萬元薪資,加上精神痛苦,向前男友原本開價高達新台幣1000萬元,後減縮為100萬元。
不過法院調查發現,施女提出的重大腰椎傷勢,與事發時間相隔長達8個多月,且醫院鑑定僅依書面病歷進行,施女本人多次未配合到院接受實體鑑定,醫師也坦言「無法排除其他外力因素導致」,法官認定,無法證明腰椎滑脫與當年遭拖拉事件有直接因果關係。
至於醫療費部分,法院認為大部分支出都與後續腰椎問題相關,不予採計;僅認定施女因原始挫傷需休養一週,依其收入計算工作損失2萬2631元,另衡量雙方身分與受傷情況,判給精神慰撫金3萬元,合計賠償5萬2631元,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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