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訂禁錄仍有影片外流
事實上,「就在日落以後」台北大巨蛋場次售票頁面早已明確規定,觀眾入場不得在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下進行拍照、錄影或錄音。然而演出結束後,包括YouTube、Instagram及Facebook等平台,仍陸續出現長時間演唱會影音內容,明顯違反現場規範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原則。
法律層面上,未經授權錄製演唱會內容,已涉及違反《著作權法》第22條所保障之「重製權」,以及第26條關於著作利用的相關規範。若再將錄製內容上傳至網路平台,更可能進一步構成「公開傳輸權」侵害,屬多重著作權違法行為。
恐涉多重著作權侵害
在刑事責任方面,依《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若未經授權擅自重製他人著作,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若涉及營利或大量散布,法律責任更可能加重。
在民事責任部分,著作權權利人(如唱片公司或藝人)亦可依《著作權法》第88條規定,向侵權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合法權益。
8萬人朝聖掀回憶殺
此次演出也成為歌迷難忘回憶,從〈遇見〉、〈綠光〉到〈天黑黑〉等經典歌曲,每當旋律響起,全場瞬間化為大型KTV,氣氛沸騰。
孫燕姿更在舞台上感性提及2000年出道時的雨中記憶,令不少粉絲動容。整場演出曲目橫跨多個時期,包括〈超快感〉、〈我懷念的〉、〈我不難過〉與〈克卜勒〉等,打造近3小時的音樂盛宴,也讓這場大巨蛋演出持續在歌迷心中延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