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部、經濟部等就「我國測速照相設備設置標準、執行成效及調整不合理執法點位精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劉世芳於口頭報告時說,內政部於5月13日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明訂員警發現駕駛有不能安全駕駛情狀,經唾篩檢測陽性或拒測,均得依現行犯逮捕;5月15日,《刑事訴訟法》修正將毒駕列為預防性羈押要件後,通令全國針對毒駕累犯或致重傷亡者聲請預防性羈押,5月下旬各地方法院已裁定羈押毒駕犯嫌42人。
劉世芳表示,為強化取締毒駕案件,警政署於今年1至4月動員全國警察機關計22萬3568人次警力,針對各地區易發生毒駕的重點時、路段執行全國同步取締毒、酒駕勤務,共取締告發毒駕計5108件,皆立即移置保管車輛並查扣車牌;另於今年5月28日函請交通部公路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布毒駕累犯姓名等資料,以達宣示及嚇阻效果。
在唾篩執法量能方面,劉世芳指出,去年各警察機關總計採購唾液毒品快篩試劑計1萬2545劑,今年全國試劑已提升至4萬5711劑,量能充足;另將依《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持續督促各警察機關應依據轄區毒情評估需求數,滾動式辦理擴大採購。
劉世芳也提到,為因應依托咪酯類毒品迅速盛行,已立即提報並於2024年11月27日經行政院公告改列為第二級毒品;另發動暑期青春專案、加強掃蕩喪屍煙彈及安居緝毒專案等行動,將該類毒品列為重點查緝項目。統計自2024年8月至今年4月底止,全國各警察機關共逮捕毒品犯嫌計2萬1207人,查扣含煙油、粉末的依托咪酯類毒品849.5公斤,防堵850萬顆毒煙彈流入市面危害。
<strong>交通部:毒駕應罪加一等 有必要與酒駕脫鉤處理</strong>
交通部書面報告則指出,統計去年11月至今年4月數據,汽機車毒駕取締件數為8355件,較前一年度同時期1474件,成長4.6倍,顯示毒駕潛在問題嚴重,確實有加強防制的必要;另《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駕、毒駕適用相同行政罰則,考量吸毒本身就是犯罪行為,與喝酒行為不同,所以毒駕的危害性與罪責應該比酒駕更嚴重,也就是「毒駕應罪加一等」,行政罰及刑罰強度也應該比酒駕更嚴厲,二者有脫鉤處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