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發現,以陳志明為首的閃兵集團,明知陳零九(本名陳志豪)、王大陸等24名役男均無患有高血壓疾病,仍在2016年至2025年期間,向他們收取5萬至50萬元不等費用,共計403萬元,教導役男們以憋氣影響血壓檢測等方法,取得醫院開立的重度高血壓診斷證明書後,由役男持向區公所、兵役局或民政局辦理役男變更體位申請複檢,取得役男變更體位申請複檢核定通知書,以此逃避兵役。
檢警還查出,王大陸以360萬元委託陳志明處理逃兵事宜,且其長期在境外,無法親自在臺就診,所以將身分證及健保卡交與陳,指派李姓小弟於去年10月間,持王大陸的健保卡冒名至醫院就診,因王大陸陸時間不易配合,加上陳志明於今年1月間入監,致未能完成後續逃兵犯行。而王大陸明知其身分證及健保卡未遺失,仍於去年2月間,偽以遺失為由向戶政事務所、健保署申請補發取得身分證及健保卡。
檢方指出,兵役制度是維繫社會安定、國家安全之基石,以不法方法逃避兵役將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及國家安全,被告陳志明為主嫌,利用制度漏洞指示役男憋氣影響血壓檢測或安排槍手代檢,偽造不實檢測結果,並吸收共犯參與,使為數眾多役男規避服兵役義務,並以此為業牟取763萬元鉅額報酬,犯罪情節重大等情,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刑。
李、張、林姓小弟等3人受陳志明邀約,貪圖小利而參與犯行,使整體逃兵犯行之效率及隱蔽性大幅提升,被告陳志豪(陳零九)等23人,則僅因工作等個人因素,即委託被告陳志明為逃兵,法治觀念均不足,及均坦承犯行等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被告王大陸為逃避兵役,將證件交予被告陳志明供冒名就診,復謊稱證件遺失申請補發以為掩飾,及坦承犯行等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