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籲別再說「放棄治療」!善終不是放棄,是尊重與愛的決定
陳志金醫師日前在粉專上表示,看到不少新聞標題都寫下「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XX藝人恐『放棄急救』」等文字,因此建議改為「XX藝人家屬選擇不急救,讓他/她好走」、「醫療團隊盡力了,家屬選擇不再讓他/她痛苦」、「感謝醫療團隊搶救,家屬選擇安寧善終」等文字。
陳志金醫師,會提供這樣的下標建議,並不是在咬文嚼字,而是比較符合臨床實際情況,也是站在關懷家屬的立場,減少對家屬們的傷害、協助放下,同時提供醫療團隊病情說明的方式、決策的思考,讓醫療人員也學習放下。
陳志金醫師強調,面對無法救治、心跳停止的病人,不實施包含壓胸、電擊的心肺復甦術(CPR),其實是「讓病人自然的走」(allow natural death,AND),並不是「放棄治療」。另外,把「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不CPR)」(Do Not Resuscitation,DNR)翻譯成「放棄急救」,也是長久以來必須更正的問題,陳志金醫師指出,國外如今大多已改用「不嘗試心肺復甦術」(Do Not Attempt Resuscitation,DNAR)這番說法。
陳志金醫師也說明相關臨床實況,首先「心跳停止」已是治療無效,而非放棄治療,因心跳停止即代表「已經死亡」,此時選擇不做心肺復蘇術,只是「不再阻止死亡的自然發生」,也是選擇不做「額外增加病人痛苦」而「沒有什麼助益」的治療,更是家屬選擇不讓心愛的人再受折騰,承受壓斷肋骨、七孔出血、電焦皮肉之苦,讓病人好走。
另外,陳志金醫師強調,醫療人員都會「盡全力搶救到最後一刻」,承諾在心跳停止以前不會放棄,但在病人心跳停止時不進行心肺復蘇術,也不代表醫療團隊放棄,「醫療團隊已經是盡力了,只是無法攔截死亡的發生,我們選擇和家屬一起,讓病人好走。」
陳志金醫師無奈嘆道,經常在面對年輕的生命死亡時,最放不下的其實是醫師,尤其是外科醫師,「總是認為自己還可以再多一點努力,其實心理也是瞭解,進行CPR或是裝上葉克膜,很多時候也只是在延長不可避免的死亡而已。」
陳志金醫師最後提醒,除非是在心跳沒停止之前的「撤除維生系統」程序中拔管,否則「拔管」都是在心跳停止以後進行的,即「死亡」後拔管,因此也呼籲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切勿再報導「病人於幾點幾分拔管後,宣告不治」,因醫護人員在一般情況都是宣告病人不治之後再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