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在新聞稿中痛批,高金素梅身為 20 餘年的資深國會議員,卻為圖私利中飽私囊,徹底摧毀國民對公務員廉潔性的信賴,且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辯,建請法院從重量處 12 年 6 月以上有期徒刑。而本案核心人物、國會辦公室主任張俊傑,則因另涉多族群協會詐領 933 萬補助款及洗錢罪,遭檢方建請從重量處 16 年以上徒刑。
檢方進一步查出,高金素梅的詐領手法極其惡劣且多元,包括將並未實際任職的劉姓弟媳申報為公費助理,詐領逾 75 萬元,竟是用來支應其胞弟家人的醫療與教養費。
此外,國會辦公室主任張俊傑的女兒長期在大陸從事音樂創作,根本不在台灣,竟也被報領了388萬餘元的助理酬金。甚至還有助理為了詐領15萬元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找來人頭頂替助理職務,由辦公室配合製作不實函文,將國庫視為私人提款機,相關詐領金額合計高達 787 萬 2,743 元。
除了助理費案,本案核心人物主任張俊傑更被揭發實質掌控「多族群協會」,於2015年至2018年間利用舉辦射箭賽、歌謠活動等名義,透過開立超額報銷收據及虛偽憑證,向政府與國營事業詐取補助款高達 933 萬 5,000 元。為規避追緝,張俊傑還指示下屬以現金提領方式製造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
檢方審酌高金素梅身為 20 年資深立委卻帶頭違法,且犯後推諉卸責、飾詞狡辯,建請法院對其量處12年6月重刑,張俊傑則因惡行重大、敗壞官箴,被求處 16 年以上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