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卡錢不夠搭車!桃園女遭「騙進旅館性侵」 男完事塞200元
桃園一名女子小雯因悠遊卡錢不夠搭計程車,遭阿豪哄騙性侵。圖/鄒保祥攝

悠遊卡錢不夠搭車!桃園女遭「騙進旅館性侵」 男完事塞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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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4:14:00最後更新 2026/06/11 14: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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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君程

桃園一名女子小雯(化名)在行經桃園市中壢火車站前,因為悠遊卡的錢不夠搭計程車,就在車站附近徘徊,結果一名陌生男子阿豪(化名)表示可以給她200元搭車,但條件是要跟他去旅館「休息」一下,然而兩人抵達旅館後,阿豪竟違反小雯的意願性侵她,事後還給200元離去。案件曝光後,遭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最終判處阿豪4年6個月,可上訴。

悠遊卡錢不夠!桃園女遭哄騙性侵

判決書指出,2024年9月19日11時許,小雯行經桃園中壢火車站前,因為悠遊卡的錢不夠搭計程車,就在車站徘徊,一旁的陌生男子阿豪說,可以給她200元,但條件是要到汽車旅館「休息」一下,小雯當下以為只是休息沒有多想,就跟阿豪一起抵達汽車旅館。
到房間之後,阿豪開始脫衣服,也叫小雯脫衣服,隨後阿豪違反小雯的意願,強行與她發生關係,事後還拿200元給小雯。兩人互加LINE,隔天阿豪謊稱可以利滾利,想要叫小雯投資,兩人談話間,小雯提到阿公、阿嬤有不動產,阿豪就愈來越激動,叫她把錢拿出來。

惡男想詐財!女驚覺不對報警

所幸,小雯發覺不對勁,選擇報警處理,並配合警方跟阿豪相約在桃園一家超商見面,阿豪到場後一度想要逃跑,但仍遭警方逮捕,並扣押手機以及SIM卡。另外,小雯當天遭到性侵時,為了保留DNA證據僅簡單清洗四肢,驗傷也發現小雯體內有裂傷,警方鑑定出也在小雯體內檢驗出阿豪的DNA,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桃園地院審理。
審理期間,阿豪否認犯行,阿豪律師指出,小雯體內只有驗出阿豪的DNA,並無精液,主張阿豪並沒有性侵小雯。此外,針對詐欺取財部分,阿豪辯稱說,有告訴小雯娃娃機台穩賺不會賠,並要求小雯拿出幾百萬,聲稱只是想要幫小雯投資。
對此,法官勘驗證據後指出,根據小雯的陳述,以及驗傷報告、DNA鑑定後,認定阿豪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徒刑。詐欺取財的部分,法官認為阿豪實際上並無投資娃娃機台,也沒有像小雯提出具體方案細節,可見阿豪所說投資娃娃機台這件事是虛構並非事實,最終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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