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婚姻全是假的!哥過世卻見「嫂嫂根本沒來喪禮」…弟弟提告挖出驚人內幕
高雄一名男子質疑哥哥和嫂嫂假結婚。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24年婚姻全是假的!哥過世卻見「嫂嫂根本沒來喪禮」…弟弟提告挖出驚人內幕

高雄一名男子與中國女子2000年結婚並完成登記,婚姻一直延續至男子2024年過世,怎料來到遺產分配時,男子弟弟卻質疑哥哥和嫂嫂從未公開婚禮,甚至不曾同居,為此提告確認婚姻無效,認為嫂嫂根本沒資格分得遺產。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後,認為這只是女子為了方便入境才會結婚,因此婚姻不具法律效力,判其喪失配偶繼承權,全案可上訴。

沒同居也沒婚禮=婚姻無效?法院認定陸妻無真意

根據判決書,台灣男子阿明(化名)2000年3月21日在中國與中國女子麗麗(化名)結婚後,也於同年4月17日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而這段婚姻一直維持到2024年10月27日阿明逝世。由於阿明父母已先後過世,夫妻倆也沒有孩子,遺產依法應由妻子麗麗及弟弟阿浩(化名)繼承。不料,阿浩卻認為哥哥和嫂嫂的這段婚姻根本無效,自己才是名正言順的法定繼承人。
阿浩指出,阿明與麗麗雖已完成結婚登記,但雙方從未舉行公開婚禮或宴客,就連親戚家人之間都不知道阿明的婚訊,而麗麗也未與男方建立互動關係。不僅如此,阿浩痛批,當母親過世甚至是哥哥喪禮期間,麗麗都沒有出席或列名訃文,而且麗麗自從入境台灣後就未與阿明一起生活,也未在丈夫死亡時返台奔喪,因此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的訴求。
對此,高雄家事法院調查時發現,麗麗於2000年6月曾以探親名義入境台灣,卻在同年10月因非法工作遭查獲,並於同年11月遣返出境,之後一直到阿明逝世的將近24年時間裡,2人都未曾同居。法院也查明,麗麗與阿明結婚後只短暫停留台灣,也沒有任何穩定共同生活、見過彼此親屬的證據,就連喪葬也未曾參與,認為若2人真的具有婚姻關係,依常情應向家族公開並共同生活,因此2人顯與一般婚姻狀態不符。
法院指出,由於阿明和麗麗是在中國結婚,因此此案應適用當地法律判斷婚姻是否有效,根據中國婚姻法及相關規定,結婚必須基於男女雙方完全自願,若這段婚姻弄虛作假、只是為了騙取婚姻登記,則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婚姻登記。
法院審理後,認為麗麗當初與阿明結婚,只是為了方便入境台灣,2人並無締結夫妻關係的真意,缺乏婚姻意思合致,而且雙方也沒有履行婚姻關係義務或夫妻共同生活的實質意思,難認這段婚姻屬合法存在,法官最終裁定這段婚姻不具法律效力。由於婚姻關係不存在,麗麗也無法以配偶身份取得繼承權。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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