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黃柏偉父親在桃園興仁夜市設立「典芋長」攤位販賣芋圓甜品,黃男以分期付款7萬元接手攤位後,又將攤位轉讓給他人,自己則從2023年開始在網路社群大舉投放「典芋長」加盟廣告。
黃男在廣告中宣稱,「典芋長」在桃園、新北等地都設有先進的中央廚房,可以製作純手工甜品原料,加盟後可以享有設備、裝潢及原物料等一條龍服務,加盟主心動砸錢後,黃男卻將收得的加盟金、合夥金拿去買車、出國甚至以每月6萬元供養女友,私人花費全讓受害者們買單,缺口就以「後金補前金」的方式填補,甚至積欠彰化、國泰世華等銀行貸款。
此外,檢警還查出,黃男先前曾因盜領同居女友的提款卡180萬元,被判刑2年、緩刑5年定讞,誰知他債務尚未還清,就將騙來的加盟金拿去購買豪車、手機等奢侈品,試圖自抬身價。
檢警清查發現,本案共有銀行、投資人、加盟主、工程廠商及店面讓渡業者等22名被害人出面指控,其中一般投資、加盟及借款案件共18筆,受害金額從20萬元至700萬元不等。遭詐金額最高的陳姓投資人為公務員,因誤信黃男宣稱的投資計畫,先投入100萬元入股,之後又陸續被以裝潢、頂讓店面、海外品牌授權等名義遊說加碼投資,最終損失高達700萬元,另背負117萬元貸款,總損失達817萬元。
檢察官指出,黃柏偉迄今仍否認犯行,偵查期間多次以不實說詞企圖卸責。檢方認為,黃男正值青壯年,卻未循正當途徑獲取收入,在明知自身負債累累、毫無經營能力的情況下,仍四處誇大事業前景,以不實投資話術誘騙被害人交付款項,造成多人財務重創,犯後亦毫無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判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