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落日條款漏洞!中藥公會總幹事勾結7無照業者造假洗白 騙過衛生局下場慘了
嘉義中藥公會劉姓總幹事被控勾結並指導7名無照中藥房負責人,偽造交易憑證與估價單詐領藥商許可執照。示意圖/AI生成圖

鑽落日條款漏洞!中藥公會總幹事勾結7無照業者造假洗白 騙過衛生局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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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5:13:00最後更新 2026/06/23 15:13:23

記者:

辛啓松

嘉義市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劉姓總幹事被控勾結並指導7名無照中藥房負責人,藉由偽造交易憑證與估價單,向衛生福利部及嘉義市衛生局詐領「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與藥商許可執照。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近日依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將劉女及業者共8人提起公訴。

鑽「落日條款」漏洞 集體偽造交易紀錄

起訴書指出,衛福部於2021年修訂《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後段相關處理原則,規定無藥商登記的中藥從業人員若欲繼續經營,必須在2023年2月28日前,檢具「實際從業滿2年以上」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這項政策被業界稱為「落日條款」,旨在輔導法規生效前已在固定地址從事中藥業務的既有業者合法化,卻成為不肖人士鑽漏洞的管道。
調查發現,62歲劉姓總幹事負責協助公會會員辦理申請藥照業務,她從2022年下半年起,分別指導不具備資格的商姓、陳姓(父子)、陳姓、林姓、黃姓及顏姓等7名業者集體造假。

手法公開:空白估價單偽造多年經營假象

業者在劉女指導下,自行購買二聯式或三聯式空白估價單,隨意填載買受人、日期與品名,並蓋用他人經營的中藥房印章,或利用未填買受人的發票存根聯自行填寫。這些虛假的交易紀錄營造出各藥行早在2016年或2017年起即已穩定經營中藥販賣業務的假象,並以此通過公會的初步實地查核。

繳納3萬元罰鍰「洗白」 騙取衛生局證照

為了取得官方認定,這批業者利用當時公會與嘉義市衛生局達成的共識:由衛生局對無照經營者開立裁處書,作為其確實有經營事實的依據。業者在不知情的衛生局承辦人員訪查後,繳納3萬元無照經營罰鍰,成功換取「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並於2023年2月陸續領取「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全案經嘉義縣調查站移送偵辦,檢察官審酌相關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扣案憑證及被告自白,認定劉姓總幹事與業者間有犯意聯絡。檢方強調,此舉嚴重損害衛生主管機關對執照核發審核的正確性。因劉女分別為多名業者謀取執照,犯意各別,檢方請求法院對其論以6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並予以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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