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去年1月23日22時25分許接獲報案,在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一帶某百貨停車場有民眾拒絕支付停車費用,警方立即派員到場查處。
警方趕抵了解後,發現拒繳停車費的民眾就是本土劇女星侯沁潔,侯女駕車進入停車場停放,因與停車場管理人員及樓管人員就停車折抵及停車費計算方式發生爭議,拒絕支付停車費用。
經查,侯女於同月19日亦曾因相同事由與停車場發生糾紛,當時簽立切結書承諾事後補繳停車費,惟仍未履行,本次停車場管理人員遂提出告訴。警方蒐集相關事證後,認侯女涉嫌詐欺罪嫌,依法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使用停車場設施時,應依相關規定及收費標準繳納費用,如對收費方式或折抵規定有疑義,應循正常管道向業者反映或申訴,切勿以拒絕付款方式處理,以免衍生糾紛或涉及相關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