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同居繼父 竟趁深夜熟睡多次施暴
根據判決書,台中一名房仲阿強(化名)與未成年少女美美(化名)及其母親同住於台中市北屯區某住宅,然而阿強2025年9月6日凌晨2時23分許結束應酬後回家時,發現美美在房內熟睡的他竟起了色心,先是闖入美美房間後對其襲胸,隨後掀開內褲並指侵得逞。美美在繼父侵犯的過程中雖有驚醒,但因極度恐懼而只能選擇假裝熟睡,不敢明顯反抗。
阿強後來一度離開房間,再次返回時竟試圖強行扳開美美雙腿硬上,但此時已經醒過來的美美也嚇得夾緊雙腿抵抗,只是最後仍未能成功阻止;怎料阿強二度離開房間再返回時,竟拿著潤滑液回房,並再度侵犯美美,後來發現美美清醒時還質問美美為何未入睡,隨後才離開房間。直到美美向學校老師求助,經校方依規定通報相關單位,全案才隨之曝光;美美母親得知此事後也氣得報警。
辯護主張醉酒影響辨識能力!法院打臉不成立
對此,阿強對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但其辯護人主張他是因醉酒後導致辨識能力下降,希望以此請求減刑。不過,台中地院檢視監視器畫面時,看見阿強在回家時步態穩健、神情及舉措自若,而且還能以便走路以便使用手機,在抵達1樓電梯門前也能正常等候電梯門開啟,犯案期間還多次進出房間並取得潤滑液,因此認定其行為能力未受酒精影響,不予減刑。
法院認為,阿強身為美美的繼父,本應善盡其責,關懷美美長大成人,卻為了滿足一己私慾,違悖人倫綱常,罔顧美美人格發展及身心健全成長,對美美以上述手段對其性侵,已戕害美美終生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雖然犯後坦認犯行,但並未取得美美及其母親諒解,法院審酌阿強並無前科、素行良好,以及目前從事房仲工作、需撫養患病父親等一切情狀,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