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考取國安特考,卻因成績太差,於2018年7月被廢止受訓資格,她心中憤恨難平,2020年用帳號「eikcaj102」在PTT的公務員板發文,標題為「國安局三等和高考的抉擇」,並在下方留言公布時任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的本名、化名及階級職稱,還指控副主任會霸凌、性騷擾學員。
國安局人員網路海巡時發現周女言論,將她移送法辦,周女供稱,因當時有網友詢問特考相關事項,她出於好心,怕有人遭受同樣經歷才會發文分享,並不知道情報人員的本名及化名是機密。
但檢方不採信周女說詞,仍依《國家情報工作法》違法洩漏情報人員身分資訊罪將她起訴。
一審法院認定,周女只因不滿受訓過程,就任意洩露情報人員資訊,且犯後態度不佳,判刑3年8月,二審認原審無違誤,維持原判。
案件再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周女仍辯稱不知道情報人員的資訊屬機密不得外洩,高院29日更一審《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人員身分罪,判處3年8月的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