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請領退休金 丈夫病逝後妻子才知領不到預期金額
根據日媒報導,住在東京的71歲A女士,兩年前因丈夫B先生中風病逝,前往年金事務所申請遺屬厚生年金時,才發現丈夫延後請領退休金所增加的金額,並不會反映在遺屬年金上。
B先生生前曾任地方政府公務員,退休後繼續在相關機構擔任高階主管,原本65歲即可領取每月約22萬日圓(約新台幣4.7萬元)的退休金。
在兒子建議下,他決定延後到75歲再請領,希望退休金最高可增加84%,即使73歲離世,也可增加約67%,認為能讓妻子未來生活更有保障。
然而73歲時B先生突然病逝,A女士與兒子原本以為,丈夫退休金已提高至約36萬至37萬日圓,每月約有27萬日圓可由妻子繼承。沒想到實際申請後,結果完全不同。
遺屬年金不採計延後加成 每月實領僅約17萬日圓
年金事務所說明,日本遺屬厚生年金的計算方式,是以亡者65歲時原本應領取的「報酬比例部分」為基準,再乘以四分之三計算。也就是說,丈夫因延後請領所增加的67%金額,並不會納入遺屬年金。
此外,由於A女士本身已有每月約7萬日圓退休金,因此還適用「併給調整」制度,必須先領自己的退休金,再由遺屬年金補足差額,而非兩筆退休金全額同時領取。
最終扣除國民健康保險費與長照保險費後,A女士每月實際可領金額約17萬日圓(約新台幣3.6萬元),遠低於一家人原本預估的27萬日圓。
A女士難過表示:「先生一直認為延後領退休金,是為了讓我以後生活更安心,如今卻變成這樣,我甚至懷疑,如果沒有延後,他是不是能過得更自在。」兒子則直言:「這樣的制度真的讓人很難接受。」
專家:延後請領未必適合每個家庭
專家指出,許多人誤以為延後請領退休金後,遺屬也能享有增加後的金額,但事實並非如此。
除了延後增加的金額不會納入遺屬年金外,如果丈夫延後請領期間原本可領取的配偶加給年金,也可能因此停止發放,甚至無法補發,累積下來恐損失數十萬甚至數百萬日圓。
規劃退休金前 應先評估家庭整體收入
專家建議,決定是否延後請領退休金時,不應只考量自己能領多少,而應以家庭整體收入作為規劃基礎。
包括試算若配偶先過世時,另一半實際可領多少遺屬年金;若夫妻退休金差距較大,也可考慮由退休金較低的一方延後請領,提高自身終身退休保障。
另外,若在延後請領期間過世,家屬仍可依法申請過去5年內尚未領取的退休金一次領取,但可能影響當年度所得稅、住民稅及保險費,申請前仍建議先向年金事務所或社會保險勞務士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