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發生在2025年1月,劉姓男子與多名友人前往台東旅遊,並入住當地的禾平飯店。深夜一群人喝酒聊天,直到凌晨4、5時許才準備就寢。由於空間分配,受害少女、劉男與另一名廖姓男友人擠一張床,少女靠牆,劉男睡在少女身旁,廖男則睡在更外側。
劉男見少女熟睡,竟心生歹念,將手伸進少女衣服內撫摸胸部,隨後更變本加厲,持續撫摸其陰部及屁股。少女因感覺有異驚醒,試圖側身靠向牆壁、並以手推擋反抗,沒想到劉男不僅沒收手,反而將少女緊緊環抱拉回身邊,繼續猥褻行為,整個過程長達近一小時,手段惡劣。
劉男在偵查過程中雖承認當時有「環抱」少女,卻辯稱「案發時意識不清,不記得有猥褻」檢方依據少女的指訴、證人廖男的證詞,以及被告與被害人的對話紀錄等證據,戳破其謊言,認定其犯行明確,依法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劉男雖犯後初期辯詞避重就輕,但最終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與少女調解成立且已賠償完畢。少女也同意法官從輕量刑。法官考量劉男無前科紀錄,且經此教訓應知所警惕,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2年,期滿後付保護管束,緩刑期間內參加3場次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