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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刑大副隊長酒駕拒測 33歲警界「明日之星」一夜拔官面臨重懲
台中市刑警大隊偵四隊王姓副隊長因酒駕拒測,除了被扣車罰款,也將面臨市警局的重懲,未來升職路恐就此斷送。資料畫面

中市刑大副隊長酒駕拒測 33歲警界「明日之星」一夜拔官面臨重懲

台中市刑警大隊偵四隊王姓副隊長,昨晚(15日)休假北上新竹與昔日同事餐敘,沒想到返程途中凌晨2時55分遭警方攔查,當場拒絕酒測,車輛也遭移置保管。消息傳回台中後,市刑大今上午火速開鍘,先將這名年僅33歲、原本前途看好的「二線二星」副隊長調離主管職務及原服務單位,後續並將依規定從重究責,至少面臨記一大過以上處分,原本暫代隊長的他,如今一夕從主管變非主管,警界生涯恐受到重大衝擊。

新竹訪友酒駕被攔 拒測直接重罰扣車

王員為警大80期畢業,去年9月由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調任刑警大隊偵查第四隊,擔任警務員兼副隊長,因辦案積極、工作認真,年僅33歲便升任二線二星主管,近期更因隊長休假而代理隊長職務。
15日晚間下班後,王員開自己的車北上新竹,與舊屬同事餐敘,16日凌晨2時55分返程途中遭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員警攔查,王員拒絕接受酒測,警方依規定舉發,車輛並代為保管。

上午火速拔官 市警局長要求從重懲處

事件曝光後,王員早上主動向大隊長報告遭攔查情形,市刑大上午立即調整職務,將他調離原服務單位並改任非主管職務,督察單位也著手依相關規定調查。
市刑大表示,後續將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從重處理。局長吳敬田也指示提高懲處標準,不排除加重處分,至少可能記一大過以上,並依考核結果進一步處置。
20260816台中市刑大偵四隊長王姓副隊長涉酒駕拒測,影響警察紀律與形象,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要求督察組研擬重懲,至少記一大過以上。林建鋒攝
台中市刑大偵四隊長王姓副隊長涉酒駕拒測,影響警察紀律與形象,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要求督察組研擬重懲,至少記一大過以上。林建鋒攝

警界幹部被視為「明日之星」 恐斷送升遷路

警方強調,對員警風紀案件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原則,主動積極查處,絕不因員警具有主管身分而有所寬貸。
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駕駛拒絕酒測,初犯可處18萬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並吊銷駕照3年、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王員原本被視為警界明日之星,如今因一場凌晨酒駕攔查,主管職務、考績與未來升遷恐全面受到衝擊。

★《鏡報》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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