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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賠不完了!桃園23歲男燒毀家樂福判賠3.98億 手賤拿殺蟲劑噴「賴打」釀大火
郭男3年前意外燒毀桃園家樂褔(已改名萬家福)中原店,遭保險公司代位求償3.98億元。翻攝Google Maps

這下賠不完了!桃園23歲男燒毀家樂福判賠3.98億 手賤拿殺蟲劑噴「賴打」釀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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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6:10:00最後更新 2026/08/17 16:13:26

記者:

呂健豪

桃園市23歲郭姓男子,3年前12月間與2名友人相約到桃園家樂福中原店購物,竟然在拿殺蟲劑玩火,導致發生嚴重火警,不僅造成賣場建物結構損壞及龐大營業損失,郭男事後也被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不過店家投保的8家保險公司也提出代位求償,桃園地院日前審結,判郭男要賠償3億9827萬878元天價。
判決指出,2023年12月3日凌晨3點半,郭男與黃姓、周姓2名友人相約前往中壢的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在店內逛到一半,走到清潔用品區域時,郭男竟因一時貪玩,拿起殺蟲劑朝點燃的打火機噴灑,結果自己反而被噴出的火焰嚇到,沒有確認殺蟲劑還有沒有餘火,就趕緊放回架上,隨後離開現場。
到了凌晨3點57分,郭男噴灑的殺蟲劑因火焰未熄滅,導致燃燒貨架上的其他殺蟲劑,隨後發生爆炸,並使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店內商品燒毀、煙燻無法使用,店內1樓及地下1樓的牆壁、天花版都受到嚴重煙燻,建物結構也因此損壞,需委由結構技師進行火災結構損害修復鑑定。

判刑6個月還不夠 天價賠償金等著他

火警發生後,警消火速趕到現場搶救,而自知闖下大禍的郭男,也坦承火警是因其所為引起,因此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後經桃園地檢署起訴,桃園地院一審認為郭男符合自首要件,最終判決有期徒刑6月,得以每日2000元易科罰金。
不過除了刑事責任外,郭男造成的災害造成家樂福嚴重損失,8家承保家樂福中原店的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合計共3億9827萬0878元,店家同意理賠金額後,各保險公司已全數賠付,因此8家保險公司對郭男提出代位求償。
法院審理時郭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陳述,因此認保險公司提出的求償金額有理由,應予准許,判決郭男應賠償3億9827萬878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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