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分局指出,黃嫌過去素行不良,長期施用毒品,案發當天在吸食K他命、安非他命以及「喪屍菸彈」依托咪酯等多種毒品後,在神智不清與極度亢奮的狀態下,駕駛賓士車高速狂飆,途中連續闖紅燈、逆向行駛,最後在正義北路與龍門路口高速逆向衝撞執勤警車,導致當時年僅28歲的黃瑋振因公殉職,留下妻小面對痛苦的人生煎熬。
而黃嫌更是無照駕駛累犯,在案發前累計超過70次無照的嚴重違規紀錄,但正因為未曾面臨法律的嚴懲而心存僥倖、漠視法紀,警方更痛批,他在鑄下大錯之後,企圖以「斷片、什麼都不記得了」等荒謬藉口推諉卸責、逃避制裁,其惡劣態度令人髮指。
對於這起毒駕引發的災難,除了奪走年輕警員的生命外,更讓其家屬留下難以撫平的傷痛,「一人吸毒、瘋狂違規,卻由無辜警察家庭承擔終身痛苦」的巨大悲劇,毒品危害與毒駕問題近年來嚴重侵蝕台灣社會治安的底線,因此在明日更一審開庭前夕,分局出面代替家屬發聲,盼司法作為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嚴懲惡性重大的毒駕殺手,還家屬一個公道。
警方也發出3點聲明,包括懇請法官審酌被告長期吸毒、高達70餘次違規的極端惡劣累犯紀錄、正視凶嫌案後毫無悔意的狡辯態度,切勿輕判,應予從重量刑以及透過公正、嚴明的判決,遏止毒駕歪風,呼籲司法機關展現國家捍衛法紀、守護無辜民眾與基層員警安全的堅定魄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