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發現錯誤內容 中榮:IRB不是療效認證
台中榮總指出,院方於例行稽核中發現相關社群宣傳內容,認為「台中榮總IRB認證成效」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解,也影響醫院公正立場及聲譽,因此特別主動發布聲明澄清。
院方解釋,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IRB)審查通過,主要是確保研究設計及執行符合人體試驗倫理規範,並保障受試者權益,並不代表接受研究的產品經過品質認證,更不是產品療效的「有效認證」。
中榮:未背書產品成效 要求廠商撤除不實廣告
台中榮總人體研究倫理審查行政中心主任王建得表示,近期發現有生技公司委託台中榮總審查人體研究案件時,涉嫌在社群媒體與網紅網站上,不實聲稱台中榮民總醫院「認證產品成效」。
王建得澄清,IRB僅審查研究設計的科學性、倫理性及受試者權利保護,絕不保證或審核研究成效。院方已嚴正要求廠商立即撤除不實廣告,並發函要求改善,以防誤導民眾、影響大眾安全。
食安處緊盯網路廣告 違規最高罰500萬
食安處表示,「經人體試驗」不等於「產品經醫療認證有效」,研究結果也不能逕自轉化為產品療效保證,業者不得藉此讓消費者誤認產品已獲醫療機構背書。
食安處指出,化粧品廣告若涉及虛偽、誇大,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醫療效能宣稱,則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安處將持續加強網路監測及稽查,查證違規將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