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S女與K女指控,他們分別於去年8月1日及3日入境台灣,之後被吳男軟禁在其新店區住所內,還沒收護照恐嚇「不配合性交就賣到聲色場所」,兩人行李箱裡的72萬日圓也被吳男竊走。
檢警追查發現兩女是伴遊
檢警介入調查,發現K女先前就透過微信連繫吳男,雙方約定「三天兩夜百萬日圓,要每天做愛」,且兩人來台期間都可自由使用手機,還有開心出遊照,與拘禁情形不符。
此外,檢方勘驗吳男手機內的9部性愛片,發現K女多次直視鏡頭,表現得相當配合,不像是被強迫的,而S女只有單方面指控性侵,沒有驗傷單等證據可以佐證。
名牌包、娃娃抵伴遊費惹麻煩
檢方從對話紀錄認定,兩名日籍女是以伴遊名義來台,但吳男在付款時卻稱現金支付有困難,打算用香奈兒、GUCCI及Labubu玩偶抵伴遊費,引起兩人不滿,才會在返日後控告性侵、竊盜。檢方偵訊後,以該案為民事債務糾紛為由,處分不起訴。
檢方意外查出吳男是馬伕
然而,檢察官在辦案時槓上開花,發現吳男還擔任馬伕,載另一名日籍女子YUKI來台賣淫,兩人雙北旅館跑透透,幫應召集團賺進大筆錢財,台北地院依妨害風化罪,判吳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