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許淑華質詢蔣萬安時指出,市府在新聞曝光後火速安置女童,認為市府是因為議員開記者會後有輿論壓力,才有所行動,令她質疑「決定這個孩子要不要被保護,不是她的處境,是我們有沒有開記者會?」
此外,許淑華指出,社工訪視時,女童有表達希望優先跟熟識的鄰居長輩同住,社工向她說明,依法無法這樣安排後,孩子理解了,也接受機構安置,但是一個10歲的小孩,可能根本不知道「安置」是什麼意思,而社會局長姚淑文卻只把前半段拿出來說、後半段不講,讓外界誤以為是孩子不願意被保護。
許淑華認為,姚淑文說這8個月執行安全計畫,沒有猥褻再度發生,這樣的說法是在孩子的傷口灑鹽。對此,蔣萬安回應表示,這是社工的專業判斷,不能事後回頭說這樣的機制錯誤,但他願意檢討機制;站在一旁的姚淑文講悄悄話被收到音,表示「那是事實」。
許淑華接著哽咽地說,「推給女童說她不願被安置,又說她這8個月來沒有再被任何性猥褻,你覺得孩童能接受嗎?你這樣子不是二次傷害嗎?為什麼所有記者會的回應,都繼續傷害這個女童?」姚淑文則又反問「那為什麼你要召開記者會跟媒體」,悄悄話又再度被收音。最後,許淑華給市府2個禮拜的時間,請市府把這240天到底怎麼評估、決策,以及新聞曝光後為什麼又能迅速安置,全部對外說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