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黨拍寫真1.8萬變11.8萬
17歲李姓少女與19歲男友今年1月中在逢甲夜市逛街時,遇到「台中法國巴黎婚紗」員工搭訕推銷情侶寫真,業者當時宣稱原價超過3萬元的方案「限時優惠」只要1.8萬元,讓兩人簽下攝影預約單,包含20張照片、照片放大及掌中本等服務。
不過2月21日拍攝後,2月28日回到店內挑選照片,業者要求兩人刪除不滿意的照片,最後留下約80多張照片,其中包含67張加選照片,沒想到兩人事後才得知,除了方案20張照片,其餘照片每張須另收1500元,讓總金額暴增至11.8萬元。
業者推「無卡分期」付款!少女母親氣炸
因少女與男友無力一次付清,業者便主動建議由男友辦理「無卡分期」付款,直到少女母親得知消息,她認為女兒年僅17歲,業者卻仍向未成年少女推銷高額攝影服務,氣得要求退費,並要求銷毀照片電子檔、終止後續付款。
起初,業者態度強硬,認為勞務已完成、相本也已交付,應該支付費用,因雙方僵持不下,8月7日於市府調解室協商,最終破局,並於8月19日以調解不成立結案。
事後少女母親向媒體控訴,指控業者明知女兒未成年,卻以「如果無息分期,一期也才5500多塊,兩個人除下來一人也才2000多,應該沒有很多啦」等說法降低付款門檻,進而讓年輕情侶接受高額消費。
此事曝光引發網友怒火,紛紛湧入店家Google評論痛批「提前幫年輕人上課,真是夭壽」、「將心比心,做生意要有良心」,網紅Cheap也在臉書發文稱該店是「騙小孩的婚紗店」,認為一般業務看到沒有收入的高中生,可能會因此作罷,但該店卻將他們當成「肥羊」,行為相當惡劣。
業者回應
面對外界批評,業者後續回應,目前已與當事人及家長完成和解,並「無條件退還所有款項」,業者表示,員工當初接收到的是成年男友的付款,因此包括攝影師、造型師、禮服秘書、修片及相本製作等相關人員都已投入服務。而針對此次消費爭議,業者強調將全面檢討服務流程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同時感謝外界的批評與提醒。
對此,台中市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林貞秀指出,依《民法》相關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行為,原則上須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或事後承認,若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效力仍須視法定代理人是否承認而定。然而攝影服務並非未成年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必要消費,且少女的法定代理人已明確拒絕承認,因此契約效力恐有疑義。
台中市法制局也提醒,業者在推銷服務時應審慎確認消費者年齡,若業者在公共場所招攬消費者,再將對方引導至營業場所進行交易,可能涉及《消費者保護法》所稱的「訪問交易」,消費者依法可能享有7日內不附理由解除契約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