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富癸今天在屏東縣舉行「選手取得世錦賽資格 協會憑什麼替選手棄賽?」記者會,邀請教練邱意婷、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主任黃柏翰、律師程耀樑共同為選手發聲。
徐富癸表示,依協會公告,8月20日收到FIG通知後,當日下午即由秘書長決定回覆「不參賽」,當時距離期限仍有超過12小時。協會以「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法定程序」為由放棄,但究竟是哪一道程序無法完成?秘書長又依據什麼權限,可以單獨替選手放棄世錦賽資格?都必須說清楚。
邱意婷說,她最無法接受的是,選手甚至沒有被問過一句「要不要去」,機會就被放棄。協會8月20日已經作成決定,但直到8月27日她主動聯繫協會詢問時,仍不知道資格早已遭到放棄。她質疑,若協會主張程序來不及,就應提出具體依據,說明究竟哪一項程序無法完成,「為什麼連一通詢問選手意願的電話都沒有?」
屏東縣政府體發中心主任黃柏翰強調,潘采宸、李佳蔚都是屏東長期培育的優秀選手,選手靠自身努力取得世界舞台,不應因協會片面決策而失去參賽機會。縣府將持續做選手後盾,已委請律師協助選手及教練必要法律協助,保障教練及選手權益,並要求運動部徹查責任、完善制度,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受屏東縣政府委託協助本案的程耀樑律師表示,本案不能只由協會自行調查,運動部應進行獨立調查,並依《國民體育法》第33條及第43條相關規定,針對協會是否涉及重大違反法令情事依法處置。他強調,後續將持續協助選手及教練,視調查結果提出相關告訴、告發,並循申訴或仲裁程序尋求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