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發現,施武樵在後勤單位任職時建立深厚人脈,他疑似透過人結識光電業者,並與之達成協議,協助取得左支部營區屋頂建置太陽能5000萬元的標案,成功後從中獲得逾百萬元回扣,涉犯貪汙罪嫌,高雄地檢署獲報後展開偵辦。
檢調7月20日兵分多路搜索施武樵的住居所、辦公室等地,約談施武樵、林姓光電業者10明告,訊後以嫌疑重大且有勾串之虞,聲押施、林及歐陽姓掮客3人獲准,法院指出,施武樵與歐陽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林男則涉嫌行賄及《洗錢防制法》,3人嫌疑重大且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2個月。
專案小組偵辦此案時,意外發現調查局苗栗縣站調查專員鄭嘉駒恐涉入其中,高雄地檢署9日指揮高雄市調處執行搜索、約談,訊後諭令100萬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