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普雷奧將12歲女兒帶到日本東京稱一起賺錢,沒想到女兒被送進一家按摩店,被告知「媽媽過幾天再來接妳」,不過在此期間普雷奧自行離境,留下女兒被迫為61名男客提供性服務。
33天後少女忍無可忍逃出按摩店,向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哭訴才揭開事件,去年10月底,母親便遭台灣、日本、泰國聯合追捕,最終普雷奧因在台從事性交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遭逮移送至移民署收容所安置,並依《刑法》數罪併罰,包括串謀販賣人口罪判處5年徒刑、協助或教唆他人賣淫罪判處10年徒刑,最終因普雷奧在法庭上坦承全部罪行,符合減刑條件,法院最終將刑期減半,判處其7年6個月監禁,並當庭沒收涉案手機。
至於現年52歲按摩店老闆細野正幸,他表示自己不知道少女未滿18歲,辯稱自己無罪,不過根據《兒童福利法》,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猥褻行為,且法院認定他沒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來核實受僱女子年齡,對於造成混亂的僱傭關係和工作環境負有刑事責任,法官認為,該名少女遭受的心理痛苦難以想像,因此判處細野正幸5年有期徒刑併處罰金100萬日元(約新台幣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