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是「學霸」,一路從建國中學唸到台大法律系,再到美國留學進修,獲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再進入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社會生態學系所攻讀犯罪與法律社會學博士班。畢業後雖已經找到美國大學的教職,但選擇放棄,回到台灣。
被問到人生做過最任性的事,沈伯洋表示,是在美國找到工作之後放棄, 當時很多朋友和師長都問他為什麼,台灣方面的老師希望他留在美國,因為美國資源豐厚,而且台灣學術圈重視倫理,在美國則是實力至上,只要表現好就可以一直往上升。
「那時候美國指導教授跟我講一句話點醒了我。」沈伯洋透露,他向美國指導教授說,想在美國教書、發展,再把美國經驗帶回台灣,但美國指導教授卻說,如果想知道美國經驗,打電話問就好,他受到的博士訓練已經讓他懂得怎麼去看待別人經驗。美國指導教授也告訴他「你那麼關心你自己的國家,你應該先回去。」
沈伯洋表示,他和老婆討論了很久,很想回台灣,所以放棄已經找到的工作。而事後他也常和老婆討論,如果當時留在美國,人生應該會差滿多的,完全都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