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婦人生下1名子女後,家人將小孩送給別人代為照顧,目前已成年,婦人與寡母、寡嫂及外甥同住,但疑因這段往事,長期對家人懷恨在心。
上月初,婦人自行停藥,躁動情形日益明顯,甚至把自己剃成大光頭,家人管不住她、任由她去,婦人壓抑不住內心惡念,昨上午趁家人都外出之際,暗藏1把水果刀備用,婦人的60多歲妹妹固定會來與母姊及大嫂一起吃晚飯,昨晚用完餐後,婦人趁妹妹落單之際,持刀從後將妹妹捅倒在地。
檢警調查,案發當晚妹妹至婦人家中用餐。婦人持刀刺傷妹妹背部,家人聞聲查看並報警處理。受傷妹妹及時送醫救回一命,婦人則坐等警員到場逮捕。婦人應訊時宣稱,若非自己體力不足,否則要殺盡家人。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時發現,婦人對於挑選妹妹行兇的動機含糊其詞,但其思路清晰、對答流利,並無因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礙所致之妄想等異狀。
檢方認為婦人涉犯家暴殺人未遂罪嫌重大,且放話針對家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北院21日晚間開庭後裁准羈押,考量婦人子女會客需求,未裁定禁止接見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