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壯遊旅行社2023年推出「東歐巴爾幹半島單飛13天精選之遊」旅行團,日期從2024年9月26日起到2024年10月8日,成功招攬27位民眾陸續報名,每人團費11萬5800元,旅行社一共收到144萬7600元。
無法支付尾款 偽造水單應付
沒想到,旅行社收取團員匯款後,卻因資金周轉問題,導致未能支付旅行團的國外旅宿費,施女無計可施,決定於2024年9月間某時,在辦公室用Word自行繕打「日期」、「交易金額」等不實資訊後,剪下黏貼到原兆豐銀行的真實水單,拼湊出兩張假水單。
2024年10月4日,旅行團在國外遭旅宿業者扣留,急忙傳訊向施女反映,施女便傳假水單的照片給領隊,藉此表明旅行社已經匯款支付旅宿費用6萬歐元,但國外地接社根本沒收到錢,最後其中一名團員沈姓醫師刷卡代墊,才讓旅行團免於被丟包。
團員氣炸提告詐欺 北檢處分不起訴
沈男等人返台後具狀提告,案件由嘉義地檢署陳請台灣高檢署核轉北檢偵辦,再結合交通部觀光署告發、調查局台北市調處移送偵辦。
團員另控詐欺部分,施女堅稱不是故意不支付尾款,是因為當時颱風所有沒有辦法如期收到其他團的費用,導致旅行社周轉困難才會無法支付,沒有要欺騙團員的意思。
沈男則在偵查中證稱,他先前曾參加過壯遊旅行社舉辦的瑞士、義大利旅行團,覺得整體表現尚可,途中有不滿意之處也會及時改善,所以才會選擇繼續參加東歐旅行團。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壯遊公司尚有安排旅客旅宿,收到款項後也確實有進行後續處理,難以排除是因資金調度困難才無法順利支付旅宿費尾款,無法認定施女一開始就有詐欺取財的不法意圖,詐欺部分處分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