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小時連續拷問 屈打成招伏法
當時事發於防備嚴密的軍事要塞,專案團隊研判係內部人士所為,並鎖定鄰近廁所為第一現場。即便現場經清洗未獲直接跡證,辦案人員仍在垃圾桶掏集所有衛生紙,企圖採集體液比對。面對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軍方在未滿一月內宣布破案,指稱服役於飛虎隊629梯、再過3個月即將退伍的上兵江國慶涉有重嫌。
軍方宣稱除了衣物血跡、測謊異常及衛生紙體液反應外,核心事證為江國慶坦承以「給東西吃」誘騙女童、擊暈後帶入廁所侵犯殺害的自白。時任高層李天羽更向外界表示其發言矛盾、神情惶恐,大肆宣揚天網恢恢。
江國慶家屬隨後收到多封泣血冤書,其兄長痛訴弟弟遭受電擊棒脅迫與毆打等酷刑。辦案人員更以「不承認也是死刑,承認了教官會設法保你」等語騙取信任。年僅21歲的江國慶誤信可藉此保命而簽下自白,未料卻遭軍事審判速審判處極刑,並於1997年8月迅速槍決。
掌紋重驗驚見真凶 遲來的正義與鉅額賠償
江父江支安悲憤不已,將涉案人員名單張貼於家中牆上稱為「狗官」,矢志求得公道。家屬十餘年間奔走陳情逾兩百個單位,直到監察院發交重審,監委馬以工指出江國慶開庭時多次翻供卻遭無視。檢警重查卷宗發現,軍方當年忽略了警衛連士兵許榮洲的自白;許男在命案次年即因其他性侵案入獄,並曾向同房囚犯坦承犯下本案。
檢警重驗當年現場窗框留存的半枚掌印及衛生紙檢體,證實殘留DNA與掌紋均與許榮洲吻合,徹底洗清江國慶罪名。
調查確認,江國慶是在疲勞訊問與酷刑下被迫屈招。2011年,時任總統馬英九前往江家向江母王彩蓮致歉,坦承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江父則在平反前夕因病抱憾離世。
本案創下解嚴後首宗冤殺紀錄,政府給予1億318萬餘元刑事補償,然而,主導刑求的反情報隊高層陳肇敏、李天羽等人後續竟一路平步青雲晉升國防部長,刑事責任全數脫身,僅受行政記過。
國防部後續轉向陳肇敏等7名軍官求償,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肇敏與柯仲慶應負主責(分別為1/3與1/4責任),本應賠償3439萬與2579萬元;但因軍方求償策略失當,單人求償上限僅定為1474萬元,最終法院於2014年判處陳肇敏、柯仲慶、曹嘉生、何祖耀及已故李植仁之繼承人等5人共賠5957萬元,檢察官黃瑞鵬免賠。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於2019年定讞。
雙雙無罪 懸案歷經30年仍無解
只是看似重獲正義的司法發展,後續卻再度陷入迷霧。
被視為真凶的許榮洲一審雖遭判刑18年,二審卻大逆轉獲判無罪。法院認定許男具中輕度智障,七度自白反覆且欠缺識別能力,現場掌印僅能證明其曾出入該處,不足以證明殺害女童。許男隨後獲得189萬元冤獄賠償確定。
全案歷經江國慶冤死、許榮洲無罪釋放,扣除涉案軍官賠償金後,等同由全民負擔了4272萬餘元補償款。然而事隔近30載,殺害5歲女童的真凶依然逍遙法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