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大安分局今天上午10時08分接獲通報,事故地點位於忠孝東路3段160號前。初步調查,A車白色自小客車沿忠孝東路3段第3車道往東行駛,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車頭偏向後撞上人行道上堆積的建築廢料,接著又向前撞擊停放在機車停車格內的機車及Ubike,造成多部車輛受損。
從現場狀況來看,遭撞的12部機車及1台Ubike散落在路旁,不少車輛零件遭撞擊後破損,現場一片狼籍。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處理,部分車主接獲警方通知後到場查看,看到愛車遭撞後受損嚴重,當場傻眼。
警方表示,肇事駕駛發生事故後,曾將車輛往前停靠並下車查看,停留約2分鐘,但當下並未報警,也未依規定採取必要處置,反而直接駕車離開現場,警方已依A3肇事逃逸案件處理。
警方目前已調閱現場相關監視器影像,掌握肇逃車輛車號,將發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事故發生原因及肇事經過。
警方提醒,駕駛人行車時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若發生交通事故,即使無人受傷,也應立即撥打110報警或採取必要、適當的處置,切勿自行離開現場,以免觸法受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駕車肇事無人受傷而未依規定處置,可處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