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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韓國核電出口成功,台灣真正該學的不是「重啟」
近年來,韓國核電產業走向國際,頻頻取得其他國家核電廠的興建案。圖/達志影像

投書:韓國核電出口成功,台灣真正該學的不是「重啟」

林仁斌 /台灣永續治理論壇發起人、中國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副教授
韓國核電產業走向國際,確實值得台灣研究;但真正值得研究的,未必是韓國蓋了多少座核電廠,而是它如何把核能變成一項可以長期累積、輸出與競爭的國家能力。
2009年,韓國主導的聯盟取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拉卡核電案,4部APR1400機組已於2021年至2024年間陸續商轉。2025年,韓國水力及核電公司(KHNP)又與捷克簽署杜科瓦尼兩部新機組合約,顯示韓國核電已從單一出口案,逐步形成持續性的海外市場布局。如果因此把韓國的成功簡化成「韓國有核電、台灣有非核家園,所以台灣輸了」,反而看不見真正值得台灣研究的地方。
韓國真正建立起來的,不只是幾座核電廠,而是一整套核能產業能力:從反應爐設計、工程與設備製造,到施工、燃料、運轉維護、人才培育、國際認證,再延伸到政府外交與金融支援。
APR1400也不是憑空出現,而是韓國長期技術引進、消化吸收與自主研發的成果。即使走向海外市場後,韓國仍曾與美國Westinghouse因智慧財產權與出口權利發生爭議,直到2025年才達成全球和解。這反而說明,核電產業的競爭從來不只是「誰會蓋核電廠」,而是誰擁有完整的工程、供應鏈、認證與國際合作能力。
巴拉卡的經驗尤其值得注意。韓國企業並非核電廠蓋完就離場,KHNP後續仍透過運轉支援及長期維護合約提供專業人員與技術服務。核電出口因此不是一次性的工程標案,而是從設計、建造一路延伸到長期運轉的產業鏈。
這也是台灣真正值得思考的地方。台灣過去確實累積過相當完整的核電工程與運轉經驗,這是重要的技術資產;但如果長期沒有大型新建案,工程團隊、供應鏈與人才自然會面臨縮減與世代交替。
更重要的是,核三延役、新建核電與核電出口,其實是三個不同層次的政策問題。核三延役涉及既有機組安全、設備、燃料、執照與核後端管理;新建核電涉及設計、施工、供應鏈、融資與長期營運;走向國際市場,則還要面對出口認證、國際責任、海外工程與地緣政治風險。三者不能用「重啟核三」一把尺衡量。
近期韓國可能把對美投資方案部分資金投入核電建設,也提供另一個值得觀察的案例。但截至9月18日,韓美投資方案仍在協商,外界所稱的「8座核電廠」應理解為目前討論中的投資項目,而不是8座機組都已正式定案、簽約或開工。這件事真正值得觀察的,也不是韓國「要蓋幾座核電廠」,而是它如何把核電工程能力,與對外投資、供應鏈布局及雙邊戰略關係結合。核電到了今天,早已不只是能源政策,而是工程、金融、產業政策與國際關係的綜合競爭。
這也是為什麼今天台灣重新談核能,不能只談核三要不要重啟。AI、資料中心與半導體擴張,已讓能源需求成為台灣產業政策的核心問題。經濟部2026年公布的電力供需規劃,已將AI資料中心與半導體擴廠納入需求評估,預估2026年至2035年用電需求年均成長約2.5%,並同步規劃燃氣、儲能、水力與電網等多元措施。
但「AI需要更多電」並不能直接推出「所以核電一定要回來」。真正應該回答的是:未來新增多少負載?這些負載在哪裡、何時用電?需要多少基載、尖峰容量與輸配電設備?大型用電戶能否提供需求反應?新增電力的成本與碳排是多少?這些問題回答之後,才有資格討論核電應該占多少比例。否則,只是把複雜的電力系統問題,縮成一個單一能源答案。
台灣真正需要保留的,也不一定是某一座核電廠,而是讓未來仍有選擇能力的技術、人才與制度。台電已表示,即使核電廠除役,仍會維持核能技術人力,以因應除役工作、技術傳承及新型核能技術發展。
如果未來社會決定重新使用核能,我們需要的是完整的核安、工程、供應鏈、核後端管理與監管能力,而不是政策改變後才重新找人。反過來,如果台灣最終選擇不再興建大型核電,也同樣必須回答如何以其他低碳、穩定且具韌性的能源與電網體系支撐AI與半導體。
台韓可以比較,但不能只比較核電廠數量。兩國的產業結構、國內市場、電力系統、土地條件、金融體系與地緣政治環境都不同。韓國經驗值得學,但不能直接複製。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把台灣的能源帳本攤開。如果核能要回來,就把延役、新建、核安、核後端、人才、成本與時間算清楚;如果核能不回來,也必須把AI、半導體與資料中心所需要的新增電力、電網與備援算清楚。
如果我們真正羨慕韓國的,是它能把核電從國內電廠變成國際工程產業,那麼更該問的就不是「台灣何時重啟核電」,而是台灣還有沒有能力,把重大能源技術變成可以持續累積、傳承與選擇的國家能力?
韓國真正值得台灣追上的,或許從來不只是核電廠的數量,而是把一項國家能力長期累積成產業競爭力的制度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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