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陳姓業者於2020年間在平鎮特定農業區違法興建鐵皮廠房,遭市府勒令停工並列為優先拆除對象,隔年找上時任市府顧問的張肇良協助,張男開口索賄80萬元應允包庇,雙方謀議佯裝申請興建農業設施「資材室」,來掩護實際作為傢俱倉庫的違建。陳男先在農地種植農作物營造農業使用假象,張肇良則向負責審核的平鎮區公所楊姓技士施壓,使廠房在公文上登載符合規定,順利取得容許使用同意書並申請水電。
取得水電後,張肇良為防民眾檢舉,指示呂姓助理懸掛虛假工程告示牌營造合法施工假象;2023年4月間,張男再以「打點公務員」為由向陳男詐取60萬元。然而,該違建物於同年5月遭內政部營建署遙測衛星偵測異常,被市府地政局裁罰並限期拆除。
為保住違建,張肇良再指示陳男向農業局申請「溫室」容許使用,並親自前往農業局向時任科長的高明關說施壓,迫使承辦的沙姓技士核發合法溫室許可。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深入追查,陸續傳喚相關人等合計21人到案,今偵結起訴6人,並將在押的張肇良與高明移送桃園地院審理。
桃園地院召開聲押庭,高明坦承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圖利等罪,並供稱是因張肇良關切施壓才放行,法官考量高男已坦承部分犯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高男已交保離去。
至於張肇良雖承認部分文書犯行,但否認貪污,法官認定其身為市議員具政治影響力,且涉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勾串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3個月並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