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岱表示,王健陞性侵案歷經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以及一審、二審、三審法官的多次審理,最後以有罪判決定讞,足證王健陞罪行明確,然而她近日接獲地方人士反映,五分里仍流傳王健陞當年是遭「仙人跳」、「設計陷害」等說法,甚至將責任重新指向被害女子,因此被害人陳小姐也決定親自到場,在她和律師李惠暄的陪同下,出面澄清「仙人跳」的污衊。
吳欣岱引述判決書中的證人說辭指出,王健陞當時意識清晰、並沒有不省人事,法院同樣也在判決中認為王健陞辯稱「當時喝醉」是推卸責任之詞。吳欣岱表示,若讓「仙人跳」的說法在地方上流傳,除了是對陳小姐的再度重傷,更顯示散播這項說法的一方毫無悔意:「顯然本案判決的刑度過輕!」
另外,陳小姐還原事發經過時,表示當天因感冒而未飲酒,卻遭全裸的王健陞企圖侵犯,對方事後還請父母試圖透過地方政治勢力介入、想以10萬元和解金「封口」,但她為了捍衛自身的清白與正義仍堅決將王健陞告上法院。陳小姐也強調,自己行事光明正大,所有報案與就醫紀錄皆能查到:「他所有說的事情都是謊話,要一個女生說出自己的受害經驗很難堪,我為什麼要讓這種人去服務大眾,他完全不適合!」
吳欣岱透露,陳小姐遭性侵未遂後甚至為了壓制痛苦而嘗試吞藥,至今飽受創傷之苦、仍需固定回診身心科,沒想到王健陞委託律師竟以此指稱陳小姐平時就有精神疾病。不僅如此,陳小姐當下因過於驚嚇而沒能第一時間報警、保存證物,甚至事發後和朋友相約、參加日常社交活動等嘗試回歸正常生活的舉動,也都被王健陞曲解成「不像性侵被害人」,藉此辯稱當時沒有性侵。
吳欣岱表示,曾看過許多病患在遭遇到重大創傷後出現因人而異的反應,也有受害者嚇得不敢報警、努力掩蓋傷痛,讓生活看起來正常,因此以「被害人應該是什麼樣子」的想像來攻擊陳小姐「不像被害人」的行為更是令人不齒。
更荒唐的是,吳欣岱揭露,王健陞的太太還曾以裸睡習慣替丈夫圓謊,家族動用地方勢力幫忙卸責,直批如此共犯結構完全不適任里長職務,因此她也再次呼籲:「拒絕有性侵前科者參與公共事務,公共事務靠的是民眾的信任,一個至今仍在怪罪被害人的人,不應該再得到這份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