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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醉女鬧到警方到場!竟開嗆:那麼不耐撞沒交過女朋友? 下秒「肉身直接撞上去」
一名員警到場處理酒客糾紛時,竟遭女子辱罵「白癡」。示意圖/顏凱勗攝影

高雄醉女鬧到警方到場!竟開嗆:那麼不耐撞沒交過女朋友? 下秒「肉身直接撞上去」

高雄一名女子今(2026)年2月晚間在左營區某KTV與酒客發生衝突,當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時,情緒激動的女子竟多次以身體衝撞員警,甚至當眾辱罵「白癡」等語,最終被檢方偵辦後提起公訴。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女子涉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50日,得以每日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左營派出所一名林姓員警2月1日晚間9時50分許獲報,稱女子小伶(化名)在高雄市一間KTV與酒客發生衝突,當時身穿員警制服的林姓員警也依法執行勤務,到場排解糾紛。
怎料情緒激動的小伶非但對警方的勸告置之不理,還以肢體撞擊員警並開嗆「你那麼不耐撞喔?你沒交過女朋友喔」、「笑死」、「啊我能怎樣?啊ㄌㄩㄝ、ㄌㄩㄝ、ㄌㄩㄝ、ㄌㄩㄝ、白癡」等語,後來又再次對員警衝撞2、3次,最後被員警2當場壓制,帶回警局。
檢方偵辦期間,認為小伶當眾以「白癡」等語辱罵員警,已涉犯公然侮辱罪;3次以身體衝撞員警的行為則涉及妨害公務罪,最終依法提起公訴。檢方在起訴書中更指出,「白癡」一詞本身就有羞辱、諷刺意味,而且小伶先以「你沒交過女朋友喔?」等語挑釁員警,之後又以「白癡」辱罵,認為對方並非單純一時情緒激動而脫口而出。
對此,小伶在法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與林姓員警在法院調解成立,後者也表示願意不再追究,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機會,同時撤回公然侮辱罪告訴。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小伶確實是因員警到場處理其與其他酒客的衝突,先後衝撞、以挑釁性言詞辱罵依法執行職務的員警,足以妨害員警執行公務,因此構成《刑法》妨害公務執行罪,考量小伶犯案時因酒醉情緒不穩,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員警施以強暴行為,所為確有不當,但也考量小伶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與員警調解成立,加上過去沒有前科,最終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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