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程男於今年3月14日下午3時45分許,獨自駕駛胞姊名下的賓士車前往北投區關渡宮旁停車場,隨後在密閉車內點燃木炭尋短。
由於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程男難耐酷熱衝出車外保住一命,但猛烈火勢當場吞噬車體,更延燒到左右兩側無辜車輛,導致施姓、郭姓車主愛車毀損。警方與消防人員獲報到場撲滅火勢,並依法將程男移送法辦。
法官審酌,程男因一時想不開意圖燒炭輕生,疏未注意防火引發火勢,導致他人車輛遭燒毀,危及周遭環境安全,行為實有不當;惟考量自始至終均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但至今仍未與被害車主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兼衡他待業中、家境勉持等情狀,量處拘役40日,諭知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